1、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区人大代表参加区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活动与议事活动相结合。
2、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对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进行持证视察的调查。协助支持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区人大代表个人每年至少持证视察一次;组织集中视察2—3次。
3、执法评议活动: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评议工作。
4、听取工作活动:每年二次组织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和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5、个人述职活动:每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自觉接受广大选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