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党工委的决定、决议和有关会议精神。
2、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组织代表进行走访、调查、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
4、受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属于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批评、意见,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落实。
5、反映代表和群众对街道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
6、召集和主持人大街道工委会议。
7、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本街道执行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及代表的意见、要求。